江苏公布24项政府性基金项目 未列入一律取消
江苏公布24项政府性基金项目 未列入一律取消
近日,省财政厅重新编制了《2014年江苏省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》,并公布全省实施。据悉,此次共公布了24项政府性基金项目。省财政厅还指出,凡没被列入目录的政府性基金项目,一律作为取消项目处理。
据悉,此次公布的24项政府性基金项目,是截至2014年7月31日在江苏省境内征收的政府性基金项目。具体为: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、育林基金、森林植被恢复费、水利建设基金、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、文化事业建设费、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、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、港口建设费、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、民航发展基金、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、铁路建设基金、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基金、旅游发展基金、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。